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2个“国家宪法日”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弘扬宪法精神,不断深化企业法治建设,今年“宪法宣传周”的主题为“弘扬宪法精神,大力推进集团法治建设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,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经历了5次修订,不断与时俱进、永葆生机活力。
《宪法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国家机构、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等重要内容,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。《宪法》赋予了公民享有平等、人身自由、文化教育等基本权利,也明确了公民需履行的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,遵守宪法和法律等基本义务。
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,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,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,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、基本原则、重大方针、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。
文章来源:2025-12-04(编辑 李瑞晴)